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榆林市制造业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商贸局、财政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区、榆神工业区、榆林空港生态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及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70号)要求,打造一批专注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国内外竞争力一流企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榆林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榆政工信发〔2022〕8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榆林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榆林境内注册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二)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3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20位)。
(三)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行业领域技术标准。
(四)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高于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乃至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五)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六)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七)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八)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九)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近三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通过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榆林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适用)复印件;
(三)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利润高于同期同行业企业总体水平相关说明材料(不要求企业提供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
(四)近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说明材料;
(五)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单个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R&D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申报表格中的财务指标;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承诺书;
(七)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编制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相关说明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报告内容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相关附件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sgxjghk714@163.com,登录密码3891629)。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榆林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有关条件要求,组织遴选推荐企业。申报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一式两份)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报市工信局,企业材料要求胶装,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王 瑜 联系电话:0912-3891629
市财政局 李毅刚 联系电话:0912-3595922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8日